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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邓州市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改革的 探索与实践

    信息发布者:jessylee
    2017-04-29 19:23:18   转载

    邓州市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改革的 探索与实践

    夏邑规划信访 2017-04-07 11:56

    2017-04-07 资源导刊

    邓州市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改革的 探索与实践

    不谋全局者,不足谋一域。对我们国土资源部门来讲,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、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、五大发展理念,适应、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,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是大局,厅党组以及当地党委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是大局。去年以来,邓州市国土资源局以 “五个国土” 建设、“六抓”举措、“六个全覆盖”为指针,围绕邓州市中心工作,搞服务、谋良策、抓落实、出成果,努力在服从大局、维护大局中履好职、尽好责,与河南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管理中心合作,开展农村土地综合开发,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、经营权分置(以下简称“三权分置”)改革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

    一、推进农村土地

    “三权分置”改革的背景

    随着我国农村30多年的改革,目前农业农村的发展,无论是从内涵和条件上,还是从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上,以及农民群众的期望值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。一家一户的经营方式和“绺绺田”已经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,反而导致先进农业科技无法推广应用,大规模的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无法实施,规模经营和机械化作业受到很大制约,传统农业依然停留在粗放发展的模式上,质量差,效益低。随着城镇化的加快,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加速向城镇流动,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人和妇女,农业生产效率难以提升。这期间,国家对农业农村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和综合补贴,客观上对农业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,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瓶颈问题。邓州市作为农业大市,有17.13万公顷耕地,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仅占承包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,规模小,效益低,难以形成集约效应,农业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,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低。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“虚置”,基层组织没有能力兴办公益事业,村组干部也没有积极性为群众服务,农村基层党组织缺乏影响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弱化,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,改变农村生产管理、创新体制机制、推进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,发展适度规模经营、壮大集体经济,走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的路子来破解传统农业发展困局,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,解决供给侧结构性矛盾,深化农业农村改革。

    二、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

    改革的探索和实践

    我市根据省厅“五个国土”建设的意见,与省国土开发投资中心合作,在邓州市孟楼镇开展农村土地开发试点工作。孟楼镇位于豫鄂两省交界地带,是展示河南农村形象的窗口,辖区面积54.5平方公里,15个行政村,128个村民小组,2.9万人,4193.33公顷耕地,属于半丘陵地带,是典型的农业乡镇,在引丹灌区范围内,耕地质量等级低,农业基础设施差,农业生产基本上“望天收”,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缓慢,农民群众改变农业生产现状意愿强烈。鉴于该镇实际情况,邓州市选择孟楼镇作为试点,积极探索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改革,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。

    1.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。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基础上,着手在孟楼镇进行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,组建了“邓州市农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”,在孟楼镇政府的支持配合下,筹划实施土地集中流转及综合整理工作。按照流转到位、整理到位、各类用地规划到位的要求,邓州市农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流转平台,投资流转孟楼镇农村土地经营权。孟楼镇政府负责引导、协调农户与市土地开发公司签订流转合同,市土地开发公司为流转平台注入资金,实施土地综合整理和地力提升工程。在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过程中,算好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账、集体与农户收益账、土地开发公司与孟楼镇总体账等三笔账,以签订合同、镇农业服务部门鉴证、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人备案等形式界定各方权利、责任和义务,理清利益关系。根据孟楼镇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状况,按照略高于全镇平均亩收益的原则,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以每年每亩600元的标准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。孟楼镇镇村干部集中三周时间,深入到全镇6151户村民家中,讲解土地流转的意义,测算对比流转前后收益的增加,调动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引导群众参与、支持土地经营权流转。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,签订流转合同5966份,占全镇总户数的97%,流转土地面积3800公顷。对于185户不愿意流转的农户,由孟楼镇政府协调,以村为单位拿出目前全村最好的土地集中分给他们,确保这部分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。

    2.扎实推进土地整理和地力提升。在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,邓州市农村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投资,在孟楼镇全域实施土地综合整理项目,实施地力提升工程,改良土壤,提高耕地等级,把孟楼镇耕地从7至8等级全部提升为6等级。以方田为主,打破村组界限,在全镇统筹配套沟、路、渠等农业基础设施,改善农业生产条件,实现“田成方、林成网,渠相通、水相连,旱能浇、涝能排”,改变“望天收”的局面。经过集中整治,能够新增耕地106.67公顷、新增承包地393.33公顷。通过提升地力等级、完善农业生产附属设施,满足经营主体的个性化需求,提高“大方田”的市场竞争力,让土地资源“资本化”,产生溢出效应,充分释放土地资源的潜力,逐步做到了“藏粮于地,藏粮于技”。

    3.实施土地经营权再流转。农村土地开发公司把整理到位的土地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,推向市场,引进新型经营主体,在保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,发展适度规模经营。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耕地等级提升后,每亩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价格超过600元,溢价收益、经过整治的增量土地收益,由村集体和公司协议分成,形成农户、集体、经营主体和公司四方共赢的局面。目前,公司优中选优了3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基本完成全镇农村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工作,从而在农村土地流转、整理、再流转的基础上,实现了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。

    三、农村土地“三权分置”

    改革取得的成效

    1.破解了制约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问题。通过土地集中整理实现了提升地力水平、规模成片成方、功能配套齐全、结构区划合理的目标后,就可以统筹考虑孟楼整个区域内农业经济的发展,对镇域内耕地进行统筹规划、合理布局、规模经营,提高土地产出率、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,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,实现农业提质增效,拓展农产品中高端供给,解决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,走出一条产出高效、产品安全,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。

    2.解放了农村劳动力。在保证农户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,土地整理后提升了地力等级,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每亩土地年均可获得约600元收入。同时,农户还可受雇于经营土地的企业和个人,在自己已流转的土地上打工,额外获得劳务收入,这样一块土地实现两份收入,远高于以前单一经营收入水平,增收得到了保障,也拓宽了途径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化生产效益,一部分农户可以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,从事规模化经营;一部分农民可以成为农业产业工人;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,可以安心外出务工、经商,在城市落户,加快了新型城镇化进程。

    3.收到了良好的综合效益。通过“三权分置”,实现规模化经营,政府在食品安全源头管理、绿色农业推广等方面更加有序、便利;乡镇政府可以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,为基层群众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针对性服务,建设真正意义上的服务型政府。进行集中流转,可以盘活村、组集体所有土地,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以所有者的身份参与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分配;通过土地整治,新增的耕地归集体所有,由村集体发包或者置换为建设用地指标,收益归村集体所有,壮大了集体组织经济,提高了村组集体兴办公益事业的能力,可以为孤寡老人、妇幼伤残等弱势群体提供妥善的安置,从而提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,有利于巩固基层自治,提升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。在落实了集体所有权的情况下,彻底解决了农村乱占乱建等无序建设问题,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提供了契机,也拓宽了金融、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渠道,解决了传统农业发展的资金问题。同时,贫困人口可以获得稳定的土地收入,可以得到更多来自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,促进了扶贫攻坚工作的有效推进。

    4.奠定了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坚实基础。在盘活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源的基础上,增加集体收入,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一个“经济实体”具有了内生发展动力,就可以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,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发展壮大,推动农村实现快速发展,进而促进农业生产方式、农民生活方式的变革,带动农村的大发展,彻底解决“三农”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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